作者:億杰北京消防工程公司?? 添加時間:2024-11-13 17:51:56
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評估確實需要一年至少進行一次。這一要求主要依據的是《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》以及相關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規。
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 第5號-第39條
第三十九條 高層民用建筑的業主、使用人或者消防服務單位、統一管理人應當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整棟建筑的消防安全評估。消防安全評估報告應當包括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、火災隱患以及改進措施等內容。
因此,高層民用建筑的業主、使用人或者消防服務單位、統一管理人應當高度重視消防安全評估工作,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評估,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,確保高層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。同時,他們還應當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,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,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,共同維護高層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。